放任故意損毀他人財物能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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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任故意損毀他人財物能處罰嗎?
放任故意損毀他人財物能處罰,故意損毀他人財物是違法的行爲。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罪的構成要件體現在哪幾方面?
(1)行爲對象
本罪的行爲對象是國家、單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包括狹義的財物和財產性利益。行爲人是否佔有該財物,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但是被毀壞的財物必須是爲他人所有的,毀壞自己所有的財物,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2)行爲內容
本罪的行爲內容即行爲表現爲毀壞財物。關於毀壞的含義,刑法學理論上存在不同的學說,較有代表性的是“效用侵害說”,即毀壞不限於從物理上變更或者消滅財物的形體,二是包括使財物的效用喪失或者減少的一切行爲,包括
(3)責任形式
本罪責任形式爲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爲會造成公司財物的毀壞,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三、公安機關對於損毀公共財物會進行立案的情形有哪幾種?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在日常生活當中,如果故意毀壞他人的財物是屬於一種違法的行爲,至於是否是屬於犯罪行爲的話,應當根據不同的情況來判斷,最主要的就是根據毀壞他人財物的數額大小來進行判斷,如果達到5000元以上的話,就需要按照故意毀壞財物罪來定罪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