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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損毀他人財物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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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損毀他人財物違法嗎?

故意損毀他人財物違法嗎?

故意損毀他人財物是違法的行爲。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爲。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罪的構成要件體現在哪幾方面?

(1)行爲對象

本罪的行爲對象是國家、單位或者他人所有的財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包括狹義的財物和財產性利益。行爲人是否佔有該財物,不影響本罪的成立。但是被毀壞的財物必須是爲他人所有的,毀壞自己所有的財物,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

(2)行爲內容

本罪的行爲內容即行爲表現爲毀壞財物。關於毀壞的含義,刑法學理論上存在不同的學說,較有代表性的是“效用侵害說”,即毀壞不限於從物理上變更或者消滅財物的形體,二是包括使財物的效用喪失或者減少的一切行爲,包括

(3)責任形式

本罪責任形式爲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爲會造成公司財物的毀壞,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三、公安機關對於損毀公共財物會進行立案的情形有哪幾種?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故意損毀他人的財物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行爲,不僅是對他人生命財產的一種不尊重,同時也是對我國相關法律的一種蔑視,因此我國對於故意損毀他人財物的行爲的處罰是十分嚴厲的。當事人需要對國家的處罰無條件的執行,拒不執行的,視爲違法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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