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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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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義務
(1)甲方應於簽訂合同後及時將物業交付給乙方使用,並保證交付時物業內的傢俬家電、水電等合同約定設施能正常使用,否則甲方負責修繕或更換。
(2)租賃期內,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物業的配套設施無法使用或損毀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日負責修繕或更換。
(3)在租期內,若甲方出售該物業,應在出售之前一個月內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但乙方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通知須在收到甲方通知後七天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作出,否則視爲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4)甲方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承擔房屋租賃過程中產生的稅費。
2、乙方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應按約定用途使用該物業。如乙方對該物業及其設施故意或過失損毀,應負責修繕和恢復原狀或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乙方使用該物業時,不得擅自改變結構和用途,不得儲存任何違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品,同時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3)租賃期間,應依據合同約定期限按時交租,乙方如延期交付租金達七天,或故意欠交管理費、水電費等達二個月視爲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乙方支付的租賃押金。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除此租賃合同之日起3日內搬離,否則甲方有權收回物業,物業內乙方的物品視爲丟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分租或轉租,乙方若將該物業分租或轉租必須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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