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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拆遷糾紛被告能上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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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拆遷糾紛被告能上訴嗎

一、一般拆遷糾紛被告能上訴嗎

拆遷糾紛中,被告是可以上訴的。如果對判決不服是需要上訴的,但這要根據本人的意願來確定。

如果拆遷糾紛在判決後雙方仍然有不滿意的並且有足夠的證據和法律依據,則可以再次起訴。原審原告和上訴人之間的產權調換面積的計算應該按照原審原告所拆的房屋的建築的面積進行計算。如果上訴人的拆遷補償的建築面積超過了原審原告所拆的房屋的建築面積,則上訴人不應該再對原審原告進行額外的產權補償。

二、上訴案件流程是怎麼樣的

(1)審理前的工作。

第二審法院在收到第一審法院報送的上訴案件的上訴狀、答辯狀、全部案卷和證據後,開庭審理前應當組成合議庭,審閱案卷,詢問當事人、證人,進行調查。

(2)審查上訴案件的請求範圍。

第二審法院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應進行審查。

(3)上訴案件的審理方式。

兩種方式:開庭審理和不開庭審理。以開庭審理爲原則,以不開庭爲例外。

(4)上訴案件的調解。

第二審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時,可根據自願、合法原則主持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應當製作調解書。調解書一經合法送達,即與終審判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審法院的判決及視爲撤銷。

三、拆遷糾紛處理的幾種方法有哪些

1、協商解決

協商解決是在拆遷糾紛中比較常見的一種解決方式,很多被徵收人在遭遇糾紛的前期,都會選擇與徵收方進行協商處理。這種解決方式的好處即是一旦達成協議,被徵收人可以很快獲得補償。

2、行政複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安置補償方案關乎被徵收人的切身利益。因此,被徵收人對方案中的細節問題必須錙銖必較。在遇到此類糾紛時,被徵收人可以依據上述規定,提出行政複議申請,透過行政複議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而且,行政複議的救濟更爲全面、效率更高,能夠讓被徵收人更高效便捷的解決問題。

3、行政訴訟

對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拆遷糾紛被告能上訴嗎,是可以上訴的。拆遷糾紛發生之後是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如果對案件的判決有任何不服的,那麼是可以再向法院提起上訴,但前提一定要有新的證據來支撐自己的觀點,自己的訴求才能再次獲得法院的認可,所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檢視了上文內容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會有專業律師在線爲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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