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離婚

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怎麼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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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新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怎麼判定

規定的離婚冷靜期怎麼判定

最新規定的離婚冷靜期這樣判定:離婚冷靜期是指夫妻在離婚時,政府會強制要求雙方暫時分開考慮清楚後再行決定是否繼續離婚。僅在政府機關實施(不適用於法院直接判定離婚的法定事由)。最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就是爲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所謂的離婚冷靜期,是指在離婚自由原則下,婚姻雙方當事人申請自願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該申請之日起一定期間內,任何一方都可撤回離婚申請、終結登記離婚程序的冷靜思考期間。

二、離婚的兩種途徑

夫妻想要離婚可透過兩種途徑: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可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訴訟離婚是指當事人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離婚採取上述任何一種途徑均可以達到離婚的目的,當事人可以選擇任何方式,如果選擇協議離婚,並辦理的離婚手續的,就沒有必要去法院訴訟離婚,反之亦然。證明離婚的有效憑證包括離婚證、法院生效文書(民事調解書、民事判決書)。

相較於訴訟離婚,協議離婚具有速度快和成本低的優點,但值得注意的是,協議離婚時雙方應關注離婚協議起草的問題,離婚協議的起草往往涉及婚姻關係解除、孩子撫養問題、財產分割等,要依法將財產進行明確分割,並保證履行方式的可行性,財產分割要做到全面,不能遺漏財產。關於孩子撫養問題,雙方應注意撫養費支付問題以及孩子探望問題予以明確,避免後續就孩子撫養、財產分割出現分歧。而訴訟離婚一般由經驗豐富的家事法官處理,可以透過調解或者判決的方式,文書會就孩子撫養、財產分割、婚姻關係解除等諸多事項作出明確規定,涵蓋整個婚姻關係的方方面面,一般不會存在漏項的情形,同時在法院出具判決書或者調解書時,一方出現不及時履行的情形時,相對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爲保護當事人的權益提供司法保障。

經過上面的分析,我們應該就知道了,那就是給離婚雙方一定的期限冷靜一下,這就是最新規定的離婚冷靜期的判定。這句話換句話說,就是指男女雙方在協議離婚的時候,男女先短暫分開一下,等到兩個人各自都好好想清楚了再決定離婚。這是根據立法的精神可以得出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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