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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欠錢不還錢的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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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於欠錢不還錢的怎麼辦?

對於欠錢不還錢的怎麼辦

1、協商

2、起訴,起訴的流程是: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債務人欠錢不還可以動手打他嗎?

債務人欠錢不還也不能動手打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三、欠錢不還起訴後立案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欠錢不還的訴訟費由誰承擔?

起訴時由原告先墊付,最終由法院判決確定誰承擔。訴訟費是指當事人爲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繳納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司法實踐中有很多的債務糾紛具體的情況都非常的複雜,特別是法人之間的債務糾紛,但是解決債務糾紛的核心還是要圍繞着國家法律制度來處理的,不能因爲對方不還錢就動手打人或私闖民宅,這都不是要債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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