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辯護刑事犯罪辯護

非法拘禁的類型有哪些 非法拘禁有什麼類型

本文已影響 2.25W人 

非法拘禁的類型有哪些 非法拘禁有什麼類型

一、非法拘禁的類型有哪些 非法拘禁有什麼類型

1、索債型。即爲索取債務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在索債型非法拘禁案件中,被告人與被害人之間多存在債權債務關係,被告人爲索取債務採取捆綁、挾持、扣押債務人對其進行恐嚇或毆打,或較長時間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從而達到償還債務的目的。在我院辦理的非法拘禁案件中,此類性質的案件共10人,接近總數的一半,分爲兩種情形:一是爲索取非法或虛擬債務而實施非法拘禁行爲。二是爲索取普通債務而實施非法拘禁行爲。

2、非法傳銷型。即誘騙被害人蔘加非法傳銷活動限制人身自由。隨着近年來我國經濟的發展和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傳銷的形式與手段更加隱蔽和更具欺騙性,傳銷組織者爲了達到騙錢斂財的目的,編造傳銷可以快速致富的謊言,透過“洗腦”或暴力手段對營銷人員實施精神和人身控制。

3、糾紛型。因糾紛或其他原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也佔非法拘禁案件一定比例。

二、認定非法拘禁注意事項

1、司法工作人員依照法定程序拘留、收容或者逮捕了人犯,後經查明無罪,立即予以釋放的,這種情況屬於錯拘錯捕,不是非法拘禁。但是,如果已經檢察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決定解除強制措施,有關執法人員仍拒不釋放或者拖延釋放的,則應視爲非法拘禁的行爲。

2、從司法實踐看,非法拘禁他人時間較長的;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毆打、侮辱等情節的;多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拘禁多人,造成很壞影響的;非法拘禁致使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殺的;非法拘禁致人重傷、死亡的;非法拘禁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等等,應以非法拘禁罪論處。如果非法拘禁行爲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壩u不構成犯罪。司法工作人員,對《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期限,應嚴格執行。

3、如果在非法拘禁過程中,故意致人重傷或者故意將他人殺害的,或者對被害人進行毆打、侮辱的行爲已達到犯罪程度的,則應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實行數罪併罰。如果非法拘禁的行爲同其他犯罪行爲之間存在着牽連關係,如用非法拘禁的方法故意使被害人凍餓而死,就同時觸犯了非法拘禁和故意殺人兩個罪名,應當按照處理牽連犯的原則,擇一重罪處罰,不必實行並罰。

4、以索債爲目的,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主要指社會上出現的因債權債務糾紛引起的“人質型”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行爲,應視爲非法拘禁,不能以綁架勒索罪論處。

即糾紛型、非法傳銷型以及索債型,但不管是哪一種類型下的非法拘禁,此時都必須要滿足了規定的立案標準之後,才能認定構成犯罪,之後纔是追究行爲人的刑事責任。

猜你喜歡

熱點閱讀

最新文章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