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仲裁判決執行

執行通知書不執行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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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財產的會被凍結並強制執行,有能力拒絕履行的,可能會被司法拘留,情節嚴重的,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二、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三、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入。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執行通知書不執行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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