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離婚

冷靜期後怎麼離婚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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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冷靜期後怎麼離婚最快?

冷靜期後怎麼離婚最快?

針對離婚冷靜期,不少人又的確想快速的離婚。冷靜期,即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天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申請撤回離婚登記。同時,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期限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爲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法律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對於存在家暴、遺棄等雙方達不成離婚一致意見的情形下,可以選擇訴訟離婚。而在訴訟離婚中,“調解”也是必經的程序,調解包括調和與調離兩種形式。對於“久調不決”的情況,《民法典》新增了“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的情形。如果有一方遇到家暴,應當注意收集家暴證據,如透過報警、驗傷等方式收集證據,向法院起訴離婚,爭取儘快判離。

二、起訴離婚的程序是怎樣的?

起訴離婚程序爲:

1、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訴書及相關離婚的證據,法院在收到原告提交的材料後,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要求的,會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2、答辯階段。法院自立案當天起5日內需將原告起訴書副本送達給被告,並通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如果被告在15天內不提出答辯的,法院將按流程正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3、開庭。雙方當事人都可以委託代理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進行代理訴訟。

4、法院按照原告的訴訟請求,以及雙方當事人所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及子女撫養問題、共同財務分割,債務分擔等問題依法作出判決。

5、離婚訴訟結束後,如有一方不服法庭的判決,可在收到判決書當日起15日內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上訴的,則判決書生效。

綜上所述,最新頒佈的《民法典》對離婚設定了冷靜期,雙方辦理離婚登記的時候,需要經過一個月的冷靜期,等這個期限屆滿後,通常協議離婚比起訴離婚要快一些,雙方準備好離婚協議書、身份證等材料,申請離婚,工作人員覈准後發放離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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