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法律常識

工傷認定維權指南

本文已影響 2.09W人 

大家都不願意看到勞動者從事職業或相關活動時遭受傷害。然而,傷害一旦發生,勞動者無論在物質還是精神上都會遭受痛苦。此時如何對勞動者進行補償,哪些情形應當被認定爲工傷,如何認定工傷,申請工傷後的保險待遇如何,單位不爲勞動者申請工傷時勞動者如何維權?這些內容都很有必要了解。

工傷認定維權指南

關於工傷認定

(一)應當被認定爲工傷的情形:

總的來說,勞動者受到傷害若符合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工作原因三方面因素,應當被認定爲工傷,具體情形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爲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申請認定工傷的時間

1、勞動者發生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提交的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工傷認定申請表樣式見附件一,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實務中,工傷認定部門視勞動合同爲直接勞動關係證明。如果勞動者未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需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以確認勞動關係,關於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將在後文詳述。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關於勞動能力鑑定

 (一)何爲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者因工或非因工負傷以及患病後,勞動鑑定機構根據相關標準和方法,評定勞動者傷殘程度和喪失勞動能力程度。它是受傷害的勞動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二)鑑定時間

勞動者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三)申請鑑定的主體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均可提出申請。

(四)申請鑑定需提交材料

勞動能力鑑定表,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關於工傷保險待遇

(一)治療工傷醫療費用

符合相關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二)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用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三)工傷康復費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四)停工留薪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五)護理費

1、承擔主體: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2、標準: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爲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並按照上年度省(區、市)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比例同步調整。職工平均工資下降時不調整。

(六)輔助器具費用

(七)勞動者因工緻不同等級傷殘的待遇

1、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自一級至四級分別爲: 27、25、23、21個月的本人工資。

(2)按月支付的傷殘津貼,標準自一級至四級分別爲:本人工資的90%、85%、80%、75%+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人均調整額【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人均調整額=上年度省(區、市)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月人均傷殘津貼×(上年度省、區、市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權重係數+上年度省、區、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權重係數)±省、區、市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能力和相關社會保障待遇調整等因素綜合調節額】。

2、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自五級至六級分別爲: 18、16個月的本人工資。

(2)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自五級至六級分別爲:本人工資的70%、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3)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自七級至十級分別爲: 13、11、9、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勞動者維權建議

(一)保留好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1、及時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最直接的證明,建議勞動者及時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一旦用人單位有危害勞動者權利的行爲,可作爲勞動者日後維權的基礎。

2、未簽訂勞動合同時,保留好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

實務中,如果勞動者未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維權時需先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以確認勞動關係,因此勞動者需保留好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可參照以下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6)工資卡、工資袋、工資單、銀行開戶證明、工資在銀行的轉賬證明;

(7)出入證、請假條;.放行條,電子郵件等也屬於有效證據、用人單位的報銷憑證等、立崗證、辦公室或單位集體宿舍的鑰匙;

(8)其他能夠證明自己在用人單位工作過的各項證據。

(二)保留好醫療、相關費用支出原始憑證

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均需要醫療憑證,報銷醫療、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等費用時,均需要原始憑證,勞動者應妥善保管。

(三)確認用人單位是否繳納社會保險

工傷險是社會保險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雖然《工傷保險條例》中明確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然而用人單位如果沒有爲勞動者繳納保險,勢必會增加勞動者維權難度和成本。

(四)積極維權

無論是工傷認定申請,還是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待遇,均有時間限制。因此,當勞動者發現用人單位有侵害自身合法權益時,應積極、及時維權。

勞動者一旦受到傷害,無論是自己還是家人都會感到痛苦,因此需時時、事事、處處注意安全,爲了自己,也爲了關心你的人。


猜你喜歡

熱點閱讀

最新文章

推薦閱讀